『錢是一種商品。……人們對「錢」的看法往往不是太過就是不及。錢不是可以和實體商品分離的抽象的記帳單位;錢除了拿來交換之外並一無是處;錢不是「社會地位的宣示」,也不保證價格固定不變。錢只是一種商品,不同的是人們主要用它做為交換媒介,撇開這些,錢依舊是商品,而且如所以商品般具有某個存量,人們為了消費和持有的原因而需要錢,錢和所有商品一樣,其「價格」(從其他貨品的角度而言)取決於它的總供給或存量,與人們購買和持有的總需求之間的互動。(人們出售財貨和勞務來「買」錢,一如把錢「賣掉」來買財貨和勞務。)』*
『自古以來,許多不同財貨都曾被當作媒介,像殖民時代維吉尼亞州的菸草、西印度的糖、阿比西尼亞(Abyssinia)的鹽、古希臘的牛群、蘇格蘭的釘子、古埃及的銅,還有穀物、串珠、茶、瑪瑙貝殼和魚鈎等。經過好幾世紀,金和銀取代其他商品,成為自由競爭市場中的貨幣……自由市場發現「金」和「銀」是兩種最有效率的貨幣,……』*
最初的「英鎊」代表1鎊的銀。「美元」代表1盎司的銀。(十六世紀的波西米亞施立克的伯爵,鑄幣純度最好,因為住在賈奇姆斯塔(Joachimsthal)的賈奇姆之谷(Joachim’s Valley),該幣被稱為「賈奇姆之塔勒」,最後稱為「thaler),這就是美元(dollar)的由來)。所以,英鎊、美元等的源起,都來自於銀這項商品,依照銀的重量而成為英鎊、美元,可以更直覺理解「錢是商品」這個命題。
既然錢是商品,那麼由私人進行生產,似乎也沒有不可以。這個叫做私人鑄幣。如果回顧中國的貨幣史,其實是在政府鑄幣和私人鑄幣之間擺盪的。
支持由政府壟斷鑄幣的人,認為一旦任由私人鑄幣,那麼大家會競相鑄造成色不足的貨幣,造成市場上劣幣充斥,依照「格雷欣法則」(Gresham’s Law),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
而其實,這是對「格雷欣法則」(Gresham’s Law)的誤解。
當金幣流通久了磨損了,譬如只剩下原來九成的重量,那些舊幣應該是不受歡迎會被趕出市場的「劣幣」才對,但政府明令舊幣視同新幣,並在回收債權時一視同仁。大家當然樂於流通「劣幣」的舊幣,而囤積新幣,這就是「格雷欣法則」(Gresham’s Law)的「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並不是發生在自由市場,是政府干預的結果。
那為什麼現在的政府,都把鑄幣(發行貨幣)當作是中央政府的專屬權力,而嚴禁民間私鑄貨幣呢?
首先要思考的是,貨幣做為一種商品,一種交換的媒介,那麼社會上共「需要」多少貨幣呢?
『……在任何時點,社會上的貨幣供給總量,等於目前做為貨幣的物質的總重量。……』* 譬如,如果貨幣用的是黃金,那麼社會上黃金的總重量,就是貨幣供給總量。
依照這個古老的準則,照理說「黃金的總重量」應該是政府鑄幣的最大限制(貨幣供給量),那麼當所有人一旦要求把手上的錢都兌成黃金,那也不會有問題。
假設這些黃金都寄存在一家叫「銀行」的大倉庫裏,每單位都屬於某人的擁有,初期一旦有交易,黃金就在不同人的倉位間移動,但是實在麻煩,後來就以倉單的方式記錄,並以帳冊紀錄的方式,就是現在所稱的銀行存款了。這叫做百分之百準備,就算是哪一天所有銀行的客戶都來要求把存在銀行(倉庫)的錢(黃金)都提領出來,都不會是問題。
問題是現今銀行所採取的是「部分準備金制度」(fractional reserve banking)。銀行只需要保留很少的準備,譬如定存的5%,就可以以把剩下的95%貸放出去,創造更多的貨幣,而那再貸放出去的錢,就像「假」倉單一樣,其實背後並沒有擔保(譬如黃金),單一銀行將無法應付擠兌,而「假」倉單也增加了貨幣的供給。
這也是為什麼增減準備率,成為中央銀行縮緊銀根或增加通貨供給的一個政策工具了。
另外,銀行也可以付點錢(重貼現率)向中央銀行借錢。中央銀行也可以透過調整重貼現率,來控制銀行借錢(並增加貨幣供給)的動能,這是央行控制貨幣供給的第二種政策工具。
中央銀行的第三種政策工具,是公開市場操作,透過買入或賣出債券來調控貨幣供給量。買入債券就是放出貨幣增加貨幣供給量,而賣出賣券則是回收貨幣減少貨幣供給了。
近幾年,在經濟不景氣,物價長期下跌的通貨緊縮經濟之下,日本、美國和歐盟等等,前前後後進行公開市場操作,買入證券、債券等,釋出強力貨幣,也就等同是央行大印鈔票灑向市場,稱之為「量化寬鬆(Quantitative Easing, QE)」的貨幣政策,簡稱QE。
美國的QE為例,以鄰為壑,已經使得美元貶值,貨幣流向商品市場,造成了全世界的通貨膨脹。
政府為了彌補財政支出的缺口,也會傾向於發行政府債券,然後叫中央銀行購入,政府在使用獲得的貨幣的時候,就是向市場釋出了強力的貨幣。長期的債券造成長期貨幣的超額供給,造成長期的物價上漲,就是通貨膨脹了。政府的支出,可能使得少部分的人得利,但通貨膨脹使得貨幣的購買力被稀釋,會減少持有貨幣者的資產價值,則是一種明目張膽的掠奪。而政府負債的增加,就是債留子孫了。
把鑄造貨幣(發行貨幣)的權力抓在手上,政府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回到基本的理論,貨幣作為一種商品,它的價格當然也是由貨幣的供給和需求所決定。當貨幣的供給增加但貨幣需求持平的時候,貨幣的價格就會下跌,也就每單位貨幣能購買到東西(購買力)變少了,物價上漲了,持續超過一段時間,就是所謂的通貨膨脹。而當今的通貨膨脹,已經不限於國境之內了。
回頭看看台灣的貨幣供給額,會讓大家嚇上一跳。原來台灣也不落人後,似乎也有我們的QE呢!
台灣貨幣供給額 M2**
資料日期 貨幣供給(M2)
新台幣(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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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1 25.8
2008/01/01 26.4
2009/01/01 28.1
2010/01/01 29.5
2011/01/01 31.4
2012/01/01 33.0
2013/01/01 33.9
2014/01/01 36.0
2015/01/01 38.0
2016/01/01 40.2
2017/01/01 41.7
2018/01/01 43.0
2019/01/01 44.5
2020/01/01 46.5
2021/01/01 50.3
2022/01/01 54.6
2022/06/01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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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國內生產毛額(GDP),在2007年是新台幣22.9兆,到了2019年成長到新台幣23.6兆;台灣的貨幣供給額指標M2,在2007年是新台幣25.8兆,到了2019年成長到新台幣44.5兆,甚至在2022年的6月到了新台幣55.5兆的歷史新高。
貨幣供給額嚴重與經濟活動的需求脫鈎,是不是可以用來解釋這幾年股市、房市的上漲以及在世局動盪推波助瀾之下,消費物價上漲顯得更為有感的情況呢?
除了透過擴大貨幣供給量,進行財富重分配的五鬼搬運之外,依照遠見雜誌的報導,我們留給子孫的債務,也是增加的。
『中央與地方債,從2016年的6兆2082億元,攀升到2021年預算債務餘額的7兆1772億元,增加9690億元(15.6%),平均每人負債30.63萬元。…….其實,還有一大筆政府強調「不是負債」的潛藏債務。根據主計總處最新統計,2020年底,中央及地方潛藏債務共18兆4534億元,……,包含軍公教、勞保退休給付……。對此,財政部總是這樣宣稱:「依國際組織標準,潛藏負債不計入一般政府負債。」』***
這樣的經濟情勢,對固定薪水收入身無恆財的年輕人最為不公,而且政府超支不斷膨漲的債務,未來勢必也要他們負責償還。我們正扼殺的不只是台灣的希望,而且是未來僅存能支持台灣生存的微薄力量。
當政府以Covid-19為由,慷慨到處實施補貼的時候,他們有沒有好好想過,是不是把錢真正花在刀口上了。
這是我們該有的懷疑。
*:《貨幣簡史》,莫瑞.羅斯巴德 著,陳正芬 高翠霜 譯
**:資料參考FundDJ基智網
***:〈「大債時代」衝擊全球!台灣瀕臨「活不起」的未來〉,文 /彭杏珠 攝影 / 張智傑,2021-11-26,2021/12月號 遠見雜誌
P.S. 貨幣供給額的定義
M1A=通貨淨額+企業及個人(含非營利團體)在貨幣機構之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M1B=M1A+個人(含非營利團體)在貨幣機構之活期儲蓄存款(目前只有個人及非營利團體可以開立儲蓄存款帳戶)。
M2 =M1B+準貨幣(包括企業及個人在貨幣機構之定期性存款與外匯存款,郵匯局吸收之郵政儲金總數,企業及個人持有貨幣機構之附買回交易餘額,以及外國人持有之新台幣存款)。
M2+Bond fund(淨額)=M2+債券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存放銀行存款–銀行持有之債券型基金。
2022/8/24 貨幣簡史 Damake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