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3年出生於義大利佛羅倫斯的知名建築師理察•羅傑斯(Richard Rogers),認為建築不僅僅是建築,它還充滿了政治性和社會性。
他認為現今的世界面臨了兩大危機:氣候暖化和不公平。
而這正是建築師在設計空間的時候,所面臨的主要挑戰。
現在有更多的人住到了城市裏,而那往往是人口密集的高密度城市。
理察•羅傑斯認爲,高密度城市的設計,就是要把空間還給市民,考慮到步行、騎自行車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大眾的方便,而不是獨厚汽車,用道路把活絡城市的動線都粗暴地截斷了。
他認為公共空間是人民的基本人權:
『我一直認為,公共空間是一種人權,就像人民有權利得到像樣的照護、食物、教育、和住所。每個人都應該有權利從家中窗戶看到綠樹。每個人都應該可以坐在自家的門廊成附近廣場的長椅上。每個人都應該可以在幾分鐘內走到一座公園,在那裡散步,和小孩玩耍,或是享受季節的更迭。無法提供這些權利的城市,就是不夠文明。套用哲學家麥克•沃爾澤(Michael Waller)的術語,好的公共空間是開放的;它不會去界定一些特定的活動,而是能包容一切——戀人相聚、安靜哀悼、孩童嬉戲、遛狗、政治辯論、閱讀、球賽、示威、堆雪人、野餐、體育課、打瞌睡。無論大小,好的公共空間都是以人為尺度大;獨裁者鍾愛的巨型廣場是為戰車和閱兵設計的,而非讓文明人在此互動。』*
大城市中,禁止一般市民進入的小區、私人公園,以及以汽車優先的車道設計,就是財富不公平的實現版。人們會走過錯過而且不會停留,無法為城市的空間注入活力。
大門深鎖的奢華飯店,就不如把桌椅都擺放到人行道的餐廳或咖啡館所展現的魅力,主要的差別就在於空間是否是開放式的,也就是說是否是親民的開放空間。
建築物本身的美學追求,當然也是要的。但是最主要的還是公共空間的設計,要讓市民可以隨心所欲地在當中生活、享受人生。
而對需要競圖的建築師,這不總是容易的。因為主事的人,往往是有權有勢甚至是富有的人,把公共空間設計出來還給市民,不必然是他們心中的優先順序。
這就需要很多的溝通,改變大家的觀念。
畢竟把一座建築物蓋成一座完美的孤島,沒有什麼人願意親近,沒有人氣,不正抵觸了建築物是因爲人而活的初衷嗎?
而這一切,需要好好考量的,就是公共空間。
*: 理察•羅傑斯(Richard Rogers)著 吳莉君 譯, 《理察•羅傑斯的建築夢想》,2023年5月二版一刷,原點出版 Unit-Books
2025/4/25 公共空間 Damake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