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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預算

by admin

『預算必須平衡。未注意到確保收人超過支出的一項支出計畫,並不算是預算。以龐大的聯邦赤字觀點,這聽起來可能很奇怪,但可能從技術上藉由借款(borrow)來平衡預算。平衡僅是意指開支要受收入的配合或超支。貸款意指當債務必須償還時,那現在花費越多而未來償還更多。』*

政府在花納稅人的錢的時候,往往基於組織或個人的利益,並不見得會花在刀口上,這就是經濟學上講的「代理成本」。

『代理成本(英語:Agency cost)是一個經濟學概念,指的是與「委託人」(一個組織、個人或一群人)和「代理人」之間的關係相關的成本。 代理人有權代表委託人做出決定。 然而,兩方可能有不同的動機,代理人通常擁有更多的信息……。 委託人不能直接確保其代理人始終以其(委託人)的最佳利益行事。這種潛在的利益分歧導致了代理成本。』(維基百科)

以台灣的民主政治為例,就是選民(委託人)選出了立法委員(代理人)來監督政府,其中所產生的代理成本。

台灣2024年的總統大選,爆出了「特別預算」的問題。

「特別預算」是台灣獨有的預算制度。

根據財政部的資料,始於民國21年的「非常預算」,後來改稱為「特別預算」,某個程度上是賦予政府單位在緊急情況之下,可以在總預算之外用錢的意思。但是,後來逐漸增加其適用範圍,為政府用錢大開方便之門。

『…….二十一年預算法始有「非常預算」之名稱。至三十七年修正預算法改稱為「特別預算」,改稱原因無從詳考,是否因為當時國家已進入憲政時期,「非常」一詞,不宜再用之故,實未敢懸揣。關於辦理非常或特別預算之條件,二十一年預算法原定為國防、災變及重大工程三款,二十六年修正預算法增加「經濟上之重大變故」一款,當時正值國家建設積極開展期間,此項規定係因應經濟建設之變化需要。三十七年修正預算法再增「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一款,……』**

用「特別預算」的名目的「前膽建設」,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已經脫離了「特別預算」的災難、戰爭等等急迫性的支出性質,其實基本上應該就是總預算的一部分才對。

『前瞻建設的8千8百億怎麼花?

8千8百億為2017至2024這8年內由政府核定的特別預算,並未包括2017之前編列的、2024年後需要的,以及地方政府的自籌款。以下依序分別為五大項目編列預算:

軌道建設:4,241.33億

水環境建設:2,507.73億

城鄉建設:1,372億

數位建設:460.69億

綠能建設:243.15億』***

主計處針對「特別預算」做出了「專業的」說明,意思是說,那是符合預算法的。

『依據預算法規定,總預算係政府每一年度必須辦理之常態性預算;特別預算則依預算法及各特別條例規定,因應國家遭逢特殊事故及推動重大政事而編列,由各業務權責機關評估具執行必要性及急迫性,經行政院核定後送請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始得據以執行,且亦受審計機關審核監督,並無規避監督情事。』****

所謂的惡法亦法,莫過於此。

預算法 第 83 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

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

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三、重大災變。

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前瞻建設」的「特別預算」,引用的就是第四項「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那麼幾乎什麼只要解釋為「重大政事」的,都可以變成「特別預算」了。

用「特別預算」編預算的好處,就是不受舉債的限制⋯⋯債留子孫!

而照理說,既然「特別預算」現在也必須送到立法院審議,那麼又有什麼問題呢?

問題就在於執政黨在立法院獨大,而在野黨的聲量相對於他們的數量實在太小,「前瞻建設」的「特別預算」也就強度關山了。

如果把特別預算的支出加進來,就可看出來台灣財政是惡劣的,很多年度都是入不敷出的。政府能夠繼續運作下去,簡單講就是透過舉債,由于國欽所選出來的年度可以明顯看得出來******:

年度  稅收    收支   收支餘絀

          超徵    餘絀  +特別預算

——-  ——-   -——-  —————

94     1,247  -1,024  -2,022

95       959     165      -904

96       965      834      -96

103     720    -1,271   -1,034

104    1,457   -101      -186

106      535     25        -135

100    3,252  2,979    -1,422

註:上表皆為「決算數」

資料來源:主計總處、財政部

單位:億元 製表:于國欽

2023年的總預算,增加到27,191億元,比前一年度增加20.8%,依照行政院主計處提供的分析資料,主要增加在******:

經濟發展支出 +2,282億元

穩定供電建設方案1500億元

撥款補國宅基金308億元

增資桃園國際機場公司150億元

省道改善計劃34億元

社會福利支出 +1,150億元

後疫情時期防治經費 658億元

撥補健保基金 240億元

撥補勞保基金 150億元

少子化對策 82億元

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474億元

少子女化對策116億元

科學研究計劃 61億元

淨零轉型策略 55億元

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43億元

國防支出 +402億元

戰備作業維持 267億元

軍事武器裝備 121億元

辜且不論這些增加花費的效益如何,但已經入不敷出的財政上再增加的花費,就是增加赤字預算,當然就必須舉債來支應了。

有識之士已經在提議,應該把「特別預算」限制在戰爭、災難等真正緊急的狀況,以便好好把關舉債的狀況,很有道理。但以目前執政黨在立法院佔絕對多數的情況之下,已經嚐到了甜頭,有可能自宮嗎?

在2024年總統大選中,當大家開始注意候選人是否有違建或私德謠言的時候,是否應該也要想一想,到底他們的政策政見在哪裡。

據說,當前執政黨於剛執政時,一度也想廢掉「特別預算」這個漏洞,最終沒有做成,不知道是不是及時發現了它的好處了。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明目張膽地用人民的錢,縱使沒有直接進入自己個人的口袋,也是一種腐敗。漸漸明白,為什麼有人說清官還比貪官厲害了。

8,800億元台幣,平均台灣每個人負擔約台幣4萬元,我們並𣎴是完全花不起。台灣的舉債比例,在世界上和其他國家比,也還不算太差。只是如果繼續用「特別預算」躲避舉債限制,那麼潛在真的問題就是加劇債留子孫的狀況了。

在我們的勞保和健保瀕臨破產的時候,看到有人感謝中央補助讓勞健保破產的年限往後挪,令人感到很可笑,如果知道那是用未來子孫要還的債務在苦撐的,大家應該就一點都笑不出來了吧!

「特別預算」的潛台詞就是鼓勵「大政府」,以政府單位的效率而言,浪費所在難免,是不是反而應該朝向限制在「小而美的政府」的方向會比較好一點呢?

要儘快修掉預算法第83條的第四項,從1948年就已經存在的惡法,那才是長治久安之計。

至於減少代議政治的「代理成本」,做更多的溝通與討論,讓民眾了解錢是怎麼花的,那應該是持續要做的努力吧!

如果我每年超支的錢是借來的,而且我的孩子未來必須要還,我會很謹慎考慮要多花哪些的。目前的政府,我沒有感覺到有這種謹慎。就這樣。

*:艾琳·魯米(Irene S. Rubin),  游憲廷 譯, 《公共預算制定政治學》,2022年12月,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公務預算處 ,〈040 我國特有之預算制度–特別預算〉,93-11-10,主計處

***:葉瑜娟,〈什麼是特別預算?前瞻條例的8千8百億元從哪裡來?〉,2017/6/13,報導者

****:新聞稿聯絡人 王淑儀、黃勤文,〈特別預算及總預算均依法編列,納入債限管控,全民監督並受國際組織肯定〉,2023-08-07,財政部

*****:于國欽,《如何讀懂台灣財政》,2023.01.09,工商時報 名家評論

******:責任編輯 黃皓筠,核稿編輯 翁世航,《行政院通過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規模史上最大,國防預算大增716億,從少子化到長照皆創新高》,2022/08/25,關鍵評論

2023/9/6 特別預算 Dama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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