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治理關心的是作為個人、共同體、人類社會以及一切物種的我們到底是誰。它(即我們)不是置身於法律與政治領域之外的唯一存在。我們愈來愈相信,它並不是可被分割的存在。也就是說,我們要明白,我們為了全面自我治理而創立的制度既表達了我們是誰,也在我們成為什麼樣的自己的過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無論我們是否決定對日常垃圾進行分類,或制定法律來追究污染者的環境損害責任,我們其實都在表達我們的價值,也在影響著我們成為怎麼樣的人。而困難之一是,我們的治理制度與普通大眾距離越遠或分離得越明顯,我們就會越發覺它與我們或作為個人的我們之間的關係不大。事實上,我們中的許多人都犯了錯誤,認為我們可以把保護環境的事情交由政府來處理。自從1972年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將環境議題首次提到國際治理議程上,並於1992年召開的“全球首腦會議”將環境保護作為重要議題以來,數年的經驗已證明政府的治理是不夠的。我們如何地與地球共同體其他成員相處,這對我們是誰的問題來說尤其重要,因為我們需要負起個人責任以確保我們的行為有助於地球治理的進步而不是否定它。
此類全球性的問題為何又是私人的事,其理由之一是因為使地球惡化的行為也將使我們的內在靈魂或深層次的自我意識不斷堕落。像托馬斯•貝里所指的那樣,我們對外在世界所做的一切,也都回到我們的內在世界。停下腳步,去體驗落日的餘暉,這將滋養你的靈魂,使你的內心充滿美麗並讓我們滿載生命的氣息。挖掉表層土壤,就只剩下海洋中的植物和豐富的生命共同體了,同樣,用混凝土覆蓋表層土壤,就是對我們內在世界的傷害。如果這一過程持續時間太久,那麼我們及我們後代的意識將不再通過與美感、多樣性、純粹的自然意外之間的交互作用而得以塑造。混凝土停車場孕育出的停車場觀念是:統一的、荒蕪的、可預測的,並且缺乏一些神聖或先驗的意涵。你認為我們的停車場能啓發多少偉大的藝術作品或文學作品?這一景象能激發法規編纂中多少部法律的產生?」*
人類現正面臨諸多嚴重的問題,「生態過載,過度消費,生命支持力的惡化,大規模物種滅絕。」而人類面對這些挑戰,並未及時採取應對的措施。當地球的各項資源被取用的速度,遠超過自然可以再生補充的能力,最後人類的福祉也將受到影響。
在這裏把他們當作是人類的問題,還是把人當成主體,而把其他的生物當成客體,一個人類為主的思維,所以可以主宰,可以予以予求,一個自私的思維。現在人類慢慢嚐到了苦果了。我們必須改變這個想法。
地球上的諸多物種、水、空氣、土壤、陽光,都有他們互相依存的基本權利和理由,人類只是其中非常渺小的一部份。人類絕對是無法自外於這個複雜的生態系統,而能夠獨善其身的。
幾百萬年來,人類和其他的物種生存在地球上,是直接或間接互相依存的關係。這些關係透過緩慢的演化和對環境的適應,逐漸地發展起來的。要解決所謂人類的問題,先得改變想法,要把它認為是整個地球的問題,一個地球上各物種之間如何繼續互相保持依存的關係,善待環境,因此可長可久的問題。
讓我們尊重地球所有的物種和所處的環境。我們不要變成墮落的靈魂。
*:《地球正義宣言——荒野法》,[美]科馬克•卡利南 著,郭武 譯
2017/12/22 地球正義宣言——荒野法 Damake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