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的成功,不是沒有道理的。
他一旦決定購併其他的企業,他的附帶條件是,原來的管理團隊必須要完全留任。
巴菲這個條件,其道理是簡單明瞭的。
被購併的對象,一定要是賺錢的。目前的標準是每年盈餘必須超過5,000萬美金,約等於15億台幣。
在波克夏的年報中,公告了購併的資格:
『凡是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我們熱烈期待聽到負責人或公司代表的消息:
1. 大型事業的併購(稅前盈餘至少五千萬美金)。
2. 實際展現一貫性的盈餘能力(我們對於未來預估毫無興趣,也不要轉機事業,因為轉機通常都轉不了)。
3. 企業負債有限或沒有負債,股本報酬率表現優異。
4. 現成的管理團體(我們無法提供)。
5. 事業性質單純(如果涉及太多高科技的事業,我們恐怕不懂)。
6. 提供賣價(如果價格未知,我們不想浪費雙方的時間談交易)。』*
既然被購併的對象,已經是在業界證明是經營成功的佼佼者,購併之後管理團隊予以留任,繼續為巴菲特的帝國賺錢,是風險最低、最上算的安排。
巴菲特表示,他們不會去做惡意的購併,波克夏有一個電話,大部分的購併都是由有意者主動打電話進來的。
當然在巴菲特的股東中,不乏有影響力的人物,他們也會推薦。
購併最麻煩的是,往往是賣方最了解公司的價值,所以保守的巴菲特,堅持不付過高的價格。他不相信一個醜公司,可以透過購併加以妝點之後,創造出多餘的漂亮價值。
訪問那些要求巴菲特購併的CEO們,可以發現,他們出讓自己辛苦經營成功的企業,變成波克夏的一員,絕對不是為了錢,因為他們在購併之前就已經很成功,已經很有錢了。
在被購併之後,他們還可以繼續經營該事業,好像是他們依舊百分之百擁有一樣;而且他們只要專注本業的經營管理,把客戶服務好,讓企業繼續賺錢,而不用去管分析師的評論;他們也不用為了短期的財務數字,而去改變會計方法等沒有實質生產力的事。
巴菲特的CEO的報酬,當然是跟事業的盈虧是連動。但除此之外,CEO擁有營運的所有責任和權力。
CEO把賺的錢,解送給波克夏做資產再配置。而波克夏這個富爸爸,也提供充足的銀彈給想要擴充營業的CEO們,他們絲亳不必仰銀行的鼻息。這麼完美的組合,成功的CEO是很難不動心的。
有多少的CEO,在面對股市和銀行的壓力,往往採取短期獲利的策略,因為如果不那麼做,沒有耐心的董事會將會很快就fire他。
然而,短期獲利,可能是殺鷄取卵,不見得代表股東的長期利益,此理甚明。巴菲特用波克夏撐起的大傘,可以保護他專注長期本業的CEO們。
看多少樓起樓塌,成也是股市敗也是股市。巴菲特的波克夏提供給它的CEO們的保護,使他們只要專注本業、努力賺錢就可以了。
原來,巴菲特的成功,是如此不簡單的簡單。
*:《巴菲特的繼𠄘者們,波克夏帝國20位成功CEO傳奇》,羅伯·邁爾斯Robert P. Miles 著,黃嘉斌著
2019/3/12 巴菲特的成功,是如此不簡單的簡單 Damake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