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的丈夫Jack,因為車禍喪生,當時處理車禍案件的警官 Kurt,因緣際會,竟因關心而相愛而結合。June與前夫育有一女Elizabeth,Kurt 也十分鍾愛。五年以後,June發現懷了Kurt的孩子,高興之餘,興起裝潢嬰兒室的想法,怎知裝潢工人的母親病倒,無預警離開,其他的工人工期也滿檔,在嬰兒臨盆前,無法抽出時間來完成,徒留牆上一個大洞。
June煩惱之際,Shay 帶著木工的器具出現在他的門口,聲稱可以為他完成嬰兒室的裝潢,June就雇用了他。Shay生性木訥,講起話來常常口吃,可是工作起來認真,看起來也老實。他與Elizabeth也處很好,工作之餘還用木工的殘料,製作精雕刻的木盒送給Elizabeth。
June 有一天回家時發現家門前停滿警車,負責的警官告訴他,他的警官先生Kurt與女兒Elizabeth雙雙中槍身亡,警察逮捕了涉有重嫌的木匠Shay.
Shay 經陪審團定罪,應處以極刑。但他在牢房中,前前後後又在接續的訴訟過程中,拖了十一年。
June 在失去丈夫與女兒的雙重打擊之下,悲憤逾恆,最後是念在腹中的胎兒Claire的分上,才給她苟延殘喘生存下來的勇氣。
Claire 在小學五年級的時候,發現有心臟病,病情越來越嚴重,醫生說除了做心臟移植手術之外,已經沒有其他選擇。只是一般的自然死亡,心臟細胞已經壞死,當然無法拿來移植;只有等待意外死亡腦死的捐贈者,能透過心肺呼吸器維持心臟的跳動才可以。心臟移植也要考慮心臟的大小,適合Claire的必須是小的心臟才可,固然已經在醫學網路上登記排隊,June知道希望是十分渺茫。更何況心臟移植排斥作用很強烈,必須持續使用抗排斥的藥物,外來的心臟當然也用不了幾年,只能說用來爭取時間,看未來的科技是否有新的突破。
此時Shay 主動要在死刑執行後將心臟捐給Claire。對於June而言,怎能容許殺了丈夫Kurt 及女兒Elizabeth的屠夫的心臟,繼續在Claire 的胸腔中跳動,June 更絕不允許Shay因為捐贈心臟,而減低Shay心中任何的愧疚,一個心臟絕對無法抵兩條生命。但看到Claire的身體每況愈下,一天比一天衰弱,June只好勉強同意Shay 的律師Maggie所代為提出的捐贈建議。
Shay 移監到死囚牢房時,同時發生了一些奇蹟: 牢房的自來水冒出酒、死去的小鳥復活、患AIDS的囚犯Lucius所有的腫瘤皆消失身體突然康復。消息走漏,監獄外聚集很多不幸的人,渴望Shay可以一展神蹟,解除他們的痛苦。他們認為Shay是救世主Messiah。
Maggie 反對死刑,一知道Shay想捐心臟給受害者家庭的女兒Claire,就自告奮勇去擔任他的律師,希望透過這個媒體關注的事件,宣傳基金會保護當事人的法律權利的宗旨。Shay被判以注射毒液來執行死刑,可是一旦注射了毒液心臟就報銷了,無法捐贈來做移植。
美國是一個政教分離的國家,Shay在牢房中的神蹟,觸發Maggie靈感,決定以"器官捐贈是Shay所信奉的宗教信仰的一部分"來辯護,注射毒液使得其信奉的器官捐贈無法實施,是違反宗教自由,也就是違憲。因此州政府的監獄,必須依Shay的意願,選擇不同的執行死刑的方式,使得心臟捐贈得以實施。施以絞刑就是其中一種方式。
神父Michael 在年輕的時候是一位數學家,曾是當時判Shay死刑的陪審團的成員之一。自從那一次的經驗之後,他發現自己與天主教越來越有緣分,因此加入神學院,受訓成為教區的神父。當Shay第一次向牢房的守衛表達捐贈心臟的意願時, 好巧不巧,他們就是聯絡神父Michael來開導Shay的.
Shay在獄中與神父的對話中所說部分的話,事後證實一字一句完全與遠古時代失落的福音書相符。Shay沒受過什麼完整的教育,青少年期就因縱火罪入少年監獄,他的養父在那一次的火災中被燒死,他的妹妹也嚴重燒傷,在臉上留下可怕的植皮,經常把自己鎖在室內,不敢見人。他的養母也因此恨死他。Shay也從來沒讀過什麼福音書,能一字一具背誦出福音書的內容,Michael神父越來越相信這是一種神蹟,Shay是耶穌復活的Messiah,要來救贖世人,可是Shay對這些神蹟慨然否認是他做了什麼所導致的。
當Maggie與檢察官針對是否允許以絞刑取代毒藥注射,激烈在法官面前進行言辭辯論攻防之際,Shay告訴 Michael 他在這個案子中,是無辜的。事發的那一天,他返回去收拾工具,當門一開,他就發現Kurt對Elizabeth性侵,衣衫不整,Elizabeth 無助的在哭泣,Kurt拔槍威脅他,他為了要救Elizabeth,與kurt扭打,當中槍枝走火兩次,奪走Kurt與Elizabath的生命。當年他告訴他當時的律師時,他的律師告訴他,這樣的辯護不會被採納,反而以他自幼在寄養家庭受到的惡劣待遇來爭取陪審團的同情,但是由於罪證鑿鑿,陪審團還是判他死刑。
Maggie 與Michael 因此求見州長,要求延後行刑,但州長拒絕。其實Shay並不想重啟調查翻案審查,雖然Elizabeth 是被誤殺,但是Kurt卻是他所殺的。他小時候住在寄養家庭,養父就不時對妹妹Grace 性侵,導致妹妹晚上都要求要開燈睡覺,她不是為了害怕黑暗,而是要讓別人注意她被性侵的事。Grace趁養父熟睡,縱火燒死他,Shay把Grace拖救了出來,然後承擔所有的縱火的責任,因此被關進了少年監獄。Shay要救Elizabeth,一如他當年要救Grace一樣,他覺得Kurt的惡習不會更改,所以就把他給殺了。
Shay 最後被處已絞刑,在腦死確定之後,醫師迅速插管供氧,用呼吸器維持了心臟,然後順利將心臟移植到Claire的身上。
[讀後]
Picoult 十分擅長處理青少年、親子關係、生與死等等的題材,在"Change of heart" 中,他加入了對宗教與神學的探討。傳統的天主教,要求教友閱讀的福音書,是幾千年來不斷經過篩選的內容,講究的是教友對宗教儀式的遵從(如受洗、禮拜彌撒等等)。但在古代,流傳的福音書還有很多種,但都被正統的天主教視為異教,受到各種的的打壓。其中有一種,講究教友從自己的內心的心靈層面去追尋真理,從個人的不斷修為與改善,使得個人不斷接近耶穌基督(Gnostic),這跟佛教講的,每個人都是在世修行的菩薩,有異曲同工之妙。
美國是政教分離的國家,但在法庭上卻拿聖經來給證人發誓。也還看得到一些無法分離的部分。
Shay住在寄養家庭中,是社會中的弱勢。面對謀殺的重罪,它的律師都不相信他是無辜的,更何況是陪審團。死刑是否有它的必要,受難者家屬當然無法接受廢除死刑,但死刑真的能嚇阻犯罪嗎? 有色人種殺死白人,比白人殺死有色人種更容易被判死刑,偏僻的鄉下殺人比在大城市殺人更容易被判死刑,男性殺人比女性殺人更容易被判死刑,這當中是否有任何審判的偏誤,值得深思,死刑不得不慎。Shay的案子一拖十一年,所有上訴所動用的人力與物力已遠超過終身監禁的費用。爾來社會上的幾個涉嫌殺人的大案,一拖也是十多年,十多年來所有的跡證不是已經調查清楚,不然就是已經隨歲月消逝,所謂的正義,會不會是另一種無辜。
[書訊] Change of Heart, by Jodi Picoult, Atria Books, 1230 Avenue of the Americas, New York, NY 10020, copyright March 2008
Damakey 2009/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