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14甲線可以駕駛大卡車,像載滿高麗菜的大卡車嗎?
花蓮縣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 府警交字第1020202819B號
主旨:有關本縣新修正「總重15噸以上(含)大貨車及聯結車行駛指定路線」公告事宜。
其中關於合歡山區,屬於花蓮縣境內的公路,限制如下
(三)台8線(中橫公路):太魯閣口至大禹嶺段(112K-187K)禁止15噸以上(含)大貨車及聯結車行駛。
(七)台14甲線:武嶺至大禹嶺(31.4K-41.7K)禁止總重逾25噸大貨車及聯結車行駛。
我以前就聽說,有些往來於台中/埔里和花蓮之間的大卡車,為了躲避警察的臨檢,他們會算好警察上班執勤的時間,只要躲過就萬事OK了呢!
至於行經台14甲線的大卡車,可能是在梨山地區(包括福壽山農場)載滿高麗菜之後,走往南轉東走台8線(中橫),在大禹嶺右轉接台14甲線,經武嶺、清境農場、霧社,最有可能是往南交濁水溪南岸的西螺果菜市場,轉銷全台。而回程就載著空塑膠箱,循原路返回。
南投縣對大卡車行駛台14甲線並沒有規定。這很奇怪。因為花蓮縣規定禁行的武嶺至大禹嶺(31.4K-41.7K)段,在14甲線中,算是最好走的。在南投縣境內,昆陽停車場一直到翠峰,有非常多路段是無法會車或多處有急彎的,還比較危險呢!
或許,這是去掉台灣省政府的後遺症。原來可以看到end-to-end的「省道」,現在歸地方管理,就出現這種各地縣政府自由心證的狀況,難道交通局不需要出來協調一下嗎?
說載滿高麗菜的大卡車行經台14甲線武嶺至大禹嶺(31.4K-41.7K)段是違法,還言之過早,在「花蓮縣政府公告」中,提供了一個避免違法,申請臨時通行證的程序,其中和載農產品相關的有兩項。
貳、申請臨時通行證之程序規定:
一、因工程施工或貨物運輸屬非長期性運輸之臨時特殊需要,總重15噸以上(含)大貨車需行駛第壹點指定路線以外之道路者,得填寫申請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雙面列印後。於行駛前10日向路權單位(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如申請行駛路線涉及跨鄉鎮時,由花蓮縣政府辦理,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
(二)載運民生必需物資、醫療用品、農產品者之車輛,得申請使用12.2公尺以下之半聯結車載運,行駛時間限於09:00-16:00或22:00-06:00非交通尖峰時段。
……
二、除載運砂石、土方、混凝土、瀝青、石材、機具以外之貨物,總重量在24噸以下(含)車輛,以備有載明詳細出貨時間、地點及卸貨地點等相關書面資料,足資證明確有行駛指定路線以外道路者,可憑出貨單作為行駛之憑據,免提出申請,但行駛時間限於09:00-16:00或22:00-06:00時非交通尖峰時段。
如是看來,只要利用第二項『……足資證明確有行駛指定路線以外道路者,可憑出貨單作為行駛之憑據,免提出申請……』,縱使是行駛在花蓮縣公告限制的武嶺至大禹嶺(31.4K-41.7K)段,似乎也沒有問題,只要避開06:00-09:00和16:00-22:00,所謂「交通尖峰時段」即可。
但是在那個時段,個人的實際經驗推估,也有載滿高麗菜的大卡車通過武嶺至大禹嶺(31.4K-41.7K)段,感覺比較像是避開警察可能執行勤務的時段,不過這是我的推論而已。
在高冷的地區大量種植高麗菜,而這些地方要嘛是水源地,要嘛鄰近水源,一方面有農藥、肥料的污染,另一方面土壤被酸化並且種植淺根植物會大量降低土地涵養水源的能力。
根據報導,高冷高麗菜的種植就是在賭有沒有寒害和颱風,因為一旦菜價上揚,受到影響較小的高冷蔬菜就奇貨可居、一本萬利。
除了梨山地區,南山、四季一帶種得更多。澆灌高麗菜的水,幾乎耗竭了蘭陽溪。而農藥、肥料對蘭陽溪僅存流入蘭陽平原的地上水及伏流水,潛在的污染呢?
最近幾年,在接近思源埡口這個大甲溪最上游的「勝光」地區,居然也重新開墾在種高麗菜。對水源地區國土的使用區分,令人感到十分困惑。
另外,在台14甲線對面的山上,蠻陡的地方,也都出現了新的、光禿禿的墾地,那些地方無疑是濁水溪上游的水源地啊!
至於在清境農場附近大量被原地合法的民宿,造成生態長期的沈重負荷,那就不用再解釋了。
要種高麗菜,我們在平地有的是休耕的農地,是怎麼樣的政策和怎麼樣的執行,非得要在水源地或其附近,繼續大量種植高冷高麗菜呢?
大卡車裝載滿高冷高麗菜通過合歡山地區合不合法,並不是主要的議題。而是,我們要繼續容許這樣剝削我們脆弱土地的做法到什麼時候呢?
雖然我們不應鼓勵大家吃高冷蔬菜,但是縱使不吃也無法解決問題。因為,現在我們往往不知道那高麗菜是哪裡來的,一味杯葛也可能害到平地殷實的小農。
2023年,第一個對台灣影響比較大的颱風就要來了,葉菜類的價格應聲馬上上漲。
大家在菜市場都哭了,您現在知道誰會笑了吧!
2023/7/26 從台14甲線裝載高冷高麗菜的大卡車談起 Damake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