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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航了6,000 公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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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一場大雨,從腳底暈開上來了一陣陣的涼意,才發現那雙隨我征戰了多年的鞋子,已經走到破損穿孔的地步,如今開始失禁。

現在只要踩入馬路上的雨季,水就會毫不客氣地從某個脆弱的位置渲染、虹吸了上來,弄溼大半隻的襪子。

事後,令人在莊嚴的工場裏,總是感到坐立難安;繼續穿著固然不舒服,脫將下來,也有失在同事之間相持所需要的基本禮數。

是的,已經穿了好多年了。它的鞋面設計有點緊俏,穿上時腳趾頭基本上是擠在一起的。但是,鞋內遍佈的小小緩衝氣室,搭配柔軟的膠底,幾乎吸收了從地上震回來的所有的作用力。穿起來彈彈地,活得比較像是二隻跳躍的動動鞋,而不是一雙正經八百的皮皮鞋了。

所以,自從落地之後,上下班我就幾乎是跟它相依為命了。

上個月,買了一雙L牌的,想要取代舊了的它,但是由於新鞋的鞋跟實在有夠硬朗,對膝蓋的半月板,每一步都很堅持,沒有磨合上幾天,我喜新的心情就狼狽地敗下了陣來。

人不如舊,衣不如新。那麼貼腳的鞋子,應該比較屬於是舊的那一種吧!

如果一年365天,扣去52個週末,20天的年休假,以及粗估11天的節假日等等,乘上每天上下班平均走的5公里,一年大約就是走了1,400公里左右。

這雙鞋跟了我約四、五年,那麼就是約莫走了6,000公里左右。在日新月異的當今鞋族裏,這應該算是很強的異數了吧!

仔細觀察,左右邊鞋底橫向斷裂開來的位置並不相同,顯然是一隻腳走路多用了腳尖,而另外一隻則是比較落在腳掌心上。如果是讓精明的骨科醫師看看,應該可以研究出一些生活中失衡的根本原因。

我找出 iPhone 的健康紀錄,計算了一下走路的步幅,平均一步在6366公分之間。這也就是它勇敢著我丈量這個世界,一個在左右之間,從容擺盪的尺度了。

它的臉在污染的地球上,已經打磨得蠻光亮的。上面的裂縫,勉強著一雙需要想像力的冷冷笑臉,默默含咬在唇齒之間,欲言又止的滄桑。

是該讓它正式退役的時候了。

它用最樸素、最踏實的一步一腳印,已經引領我,平安巡航了6,000公里的人生。好感恩。

回到住處,把它換下,穿上了運動鞋再出門。先前回來的路上,街頭沒有風雨也沒有晴,老朋友穿在腳上,心是舒服貼合的。

因此,只要沒有雨,它還是可以帶動熟悉的好心情的。

行萬里路,始於足下。6,000公里,雖不中亦不遠矣!足下以為何如?

再走下去,就是岳飛8,000里路的雲和月了。「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這,就說得有點遠了。

尤其是對一雙已經超齢受傷的老同鞋來說。

不過,還是給它加油!祝它擁有最後的幸福。

至少,還在晴天的時候。

2018/6/15 巡航了6,000 公里的人生 Dama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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