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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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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特創的合伙人制度,讓在外發行的股份1股只有1票投票權,但創始人及高管團隊持有的股份1股就有N票投票權。馬云持有阿里巴巴8.9%股權,蔡崇信3.6%,其餘聯合創始人個別持股皆低於1%。阿里巴巴的合伙人,是由包含馬云的27位公司高管所組成,總共持股13%左右,但卻擁有提名一半以上的董事的絕對權力,可以完全掌握董事會而控制公司。好處是可以免除失去經營權的風險,高管可以放手去迅速掌握網路的商機,打造一個全然不同、俱有絕對競爭力的電子商務巨擘。可是,股東和市場失去對公司經營的最終控制,27位合伙人所推舉的董事會掌握絕大、無人能制衡的權力,阿里巴巴的未來就得靠這27位合伙人高度道德標準的自律了。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看來阿里巴巴是要創造中國式資本主義的奇蹟了。現在公司賺錢,大家現在拼IPO先撈一票。公司的治理?未來再說吧!2014/7/20 阿里巴巴IPO Dama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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