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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威登(LV),1821年出生於法國東部阿爾卑斯山腳下,一個侏羅地區的農民磨坊家庭。他在13歲的時候,徒步前往法國巴黎尋求機會。在467公里的路程中,他做過馬夫和廚房幫傭等來謀生,花了二年的時間,終於抵達了巴黎。他在開始的時候,做了旅行皮箱師傅的學徒,後來在1854年離開師傅,在今天法國的Capucines大街,開了自己的店舖,LV伊始於此。奢侈品的興起,有頼法國王室的推波助瀾。譬如,當時法國把路易斯安那州以1500萬美元的代價賣給美國,結果拿破崙的妻子約瑟芬在十年內就把那些錢大半都花在奢侈品上了,極窮盡奢侈為能事。而LV的現代設計師説,現在大家買LV,不再是要求是否是精湛工藝的手工真品,而最主要必須凸顯他們都是屬於付得起高價錢的那個族群的。(以上摘錄自「奢侈的!」一書)。今天的LV,已經不是那位巴黎工匠的特色小舖,而是深諳奢侈消費心理的超級大公司,專門大量生產高單價的產品來大賺其錢。不知道是買了真品但用起來還被人懷疑是A貨的人不夠有奢侈的氣質,還是用了A貨但被認定是真品的人才真正有夠自信?想想,我們都是父母用手工辛苦打造的人類獨一無二的精品,有那個LV可以搭配得上呢?不過是點綴點綴而已,不是嗎?2014/12/9 奢侈的! Damakey
